“创新”一词在国际社会中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无论是现代化的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的欠发达国家,对创新的应用已经不再局限于理论界,而是广泛地拓展和延伸到一切领域。“创新”一词产生于本世纪上半叶,最初由奥地利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从经济学的角度提出,他认为创新就是一种新技术在生产领域中的首次市场化应用,就是在生产体系中引进一种新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改进投入产出比,提高经济效率,并认为创新是一种以企业家为主体的个人行为和企业行为。1987年,弗里曼在研究日本的经济技术发展时率先使用了“国家创新系统”的概念,尔后朗德沃尔·尼尔森和卡尔逊等著名学者也使用“国家创新系统”的概念研究国家创新系统。1994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启动和开展了“国家创新系统项目”。
在很多情况下很多人通常将“创新”仅仅理解为科技人员研究发明的个人行为和企业行为,但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实践活动的拓展,创新活动具有了与日俱增的丰富内涵。我认为:首先,创新并不是在市场供求关系的随机牵引下,在技术领域中被动而单纯的应变过程,而是以大规模的基础科学研究为起点的自觉推进趋势;其次,创新并不仅只是微观层面的个人行为和企业行为,而且日益表现为宏观层面的国家行为和国际行为;再次,创新不仅只是经济技术领域的生产力发展,同时还涵括制度嬗变这一社会发展的构成要件;最后,创新也并不是阶段性的自在自发过程,而是全局性、整体性和长远性的自觉自为的持续过程。因此,创新不是单要素的孤立行为,而是多要素整合的系统运行状态,并由此而形成当代国际社会中普遍流行的“国家创新系统”的理论概念和现代化浪潮。国家创新系统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涵括着下述三个相互依赖和依次推进的构成要件:一是高新知识生产供给的发现发明体系;二是高新知识流通辐射的传播扩散体系;三是高新知识社会消费的开发应用体系。
创新是一切社会进步的促进因素中起决定作用的力量,是现代化进程可持续性推进的杠杆和支点,一切可持续性的核心要义只能是创新的可持续性,绝不能把可持续性认定为在传统基础上的简单重复过程。只有把创新作为系统来对待,并把创新作为可持续运动状态的核心构成要件,才能真正形成一种有别于任何单项突进的崭新的社会发展观,才能促使国家政府着眼于制定全局和长远的现代化战略。可持续性发展是可持续性创新的后果和形式,而可持续性创新则是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因和前提。可持续性创新实现的条件是国家创新系统三个有机构成部分之间在空间上同时并存,并在时间上依次继起。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形成永续性的国家创新流,从而使创新具有较高的速度、较大的力度和较强的程度。无论是对于企业还是对于国家,无论是经济技术进步还是社会全面发展,其终极性的决定因素只能是创新的速度、力度和程度,说到底,就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可持续性创新问题。
当今国际社会中既有先发展和内源型的现代化发达国家,也有更多的后发展和外源型的发展中国家。但无论是已经实现现代化的发达国家保持其现代化的国际地位,还是发展中国家力图实现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其内在的本质规定都只能是可持续性创新。发达国家正是依靠可持续性创新才得以成为现代化国家,并不是因为现代化而创新,而是因为创新才实现了现代化。发展中国家之所以落后就是因为缺乏创新,不是因为落后而缺乏创新,而是因为缺乏创新而落后。如果说工业社会中是局部的阶段性创新模式,那么,在知识社会中则是全局性的可持续性创新系统。可持续性创新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根本动力和主导战略,其可持续创新发展速度、推进力度和普及程度,已被普遍地用作各国综合国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的根本标志。
面对国际社会中日新月异的全球化创新浪潮,当代的创新首先必须定位于国家创新系统的宏观层面。虽然以人为本的现代化要求绝大多数国民素质和现代人格的创新,经济技术现代化要求企业创新,但个人和企业微观层面的分散创新都不具有系统整合的巨大功能,而且市场系统失灵的负效应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冲减个人和企业的创新功能。为此,必须尽快建构完善的国家创新系统,只有国家政府才有能力通过高效率和有序化的现代制度安排,将各个创新要素和子系统的创新功能有效地系统整合起来,在国家和民族的宏观层面上参与全球化的创新浪潮。当代中国的创新系统在实践上还仅仅处在逐步形成的初级阶段。不仅要素和子系统的创新功能较差,而且国家创新系统的社会整合能力也较弱,经济与科技的相关度较弱,中介机构和服务体系缺乏配套,技术和管理的引进与创新脱节,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不能同步推进。为此,必须坚持以国民素质创新为本位,以企业创新为主体,以国家创新为主导,以制度和技术同步创新为机制,尽快建构起成熟、完善和高效率的国家创新系统。